1.錄取門檻:
國中教育會考英文成績需達基礎B(含)以上等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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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成績=(書面審查×20%)+(面試成績×20%)+(術科成績×60%);總成績滿分為100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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書面審查項目及配分(佔20%)如下:
(一)自傳佔5%。(二)教師推薦佔5%。(三)英文檢定相關認證文件佔10%。
2.面試項目及配分(佔20%)如下:
(一)自我介紹佔5%。 (二)外語表達佔5%。 (三)學習意願與動機佔10%。
3.術科測驗項目及配分 (佔60%)如下:
以「手擲機的機翼版型製作」術科測驗,考試時間為30分鐘,無須自備材料和工具;依考試規則來進行測驗,並針對術科的手工具正確使用佔40%、完成度佔40%和完成時間20%來評分。
4..錄取方式:
(一)依甄選總成績高低,擇優錄取。
(二)同分比序順序:1. 術科測驗成績 2.書面審查成績 3.面試成績。
1.放榜方式:正(備)取名單公告於本校網站,並個別通知考生。 |